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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书屋 > 林末末黎少清 > 第三十一章 喜欢他的笑容
 
就连她睡的这间卧室也是一样。

空间大小约有一百多个平方,完全就是普通家族一家人住房屋面积。

在这里,只是她一个人的卧室大小。

卧室内的家具一应俱全,主要以浅蓝色为基调。

听说,黎晓雯生前就喜欢浅蓝色,那种天空般的蓝。

这倒与一般的女孩子喜欢粉色略为不同。

林末末没事儿的时候,也会拿出黎少清给她的小本子,翻阅黎晓雯生前的各种喜好。

喜欢的颜色是蓝色,喜欢的花儿是郁金香,曾到荷兰去看郁金香花展,在那儿拍过很多照片。

喜欢的食物正是鱼子酱。

一看到那几个字,想到上次吃鱼子酱时的口感,林末末又有一种倒胃口的感觉。

”呕——”林末末干呕了一下,把本子丢到了一边,干脆在房间里逛了起来。

好歹也要对这里的环境熟悉起来才是,不然怎么熬过这一个月?

这么想着,林末末便走到一处有雕花纹饰的双扇门前,轻轻拉开了房门。

呈现在眼前的一切惊呆了她。

没想到,这里竟是一个衣帽间。

各种华丽的服饰,从正装,到睡裙,应有尽有。

林末末踱步进到里面,从那一排排整齐的华丽服装前走过,几乎要晃花了她的眼。

“这些衣服都是黎大小姐穿的?”

林末末手抚上那些服装的高级面料,发出惊叹,眼中不自然流露出羡慕的神色。

她真是没想到,一个人可以拥有那么多衣服。

除了各类衣服靴袜,还有一排镶玻璃的橱柜,全部是配饰,有佩戴衣服上的,以及挂在颈腕上的。

林末末忍不住打开玻璃柜门,拿起一枚镶钻的卷叶草样式的胸针在胸前比划了起来。

她真的好喜欢这些佩饰呢。

哪怕就是让她只能拥有一天它们,她也是甘愿的。

”喜欢吗?“

天籁之声再次响起,林末末吓了一跳,本能地想要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放回去。

慌乱之中,竟然把胸针给掉在了地上,好在有长绒地毯,也摔不坏。

身着浅蓝色西装马甲与长裤的俊美男子,一步步走了进来,带着他独有的高贵与清冷,一直走到了林末末的面前。

林末末只觉得全身都绷得紧紧的,眼睛就那么直直看着他,一时没了反应。

被吓傻了!

看着她一副傻乎乎的样子,黎少清有些不忍苛责。

他优雅的弯腰,将那枚卷叶草胸针捡了起来,另一只手执起林末末纤细的小手,将那枚小小的胸针放在了她的手心。

林末末无法忽略从对方手上传来的温度,心跳没来由地加快,连耳根子都要红了。

她的眼珠子又开始不知道往哪儿看好了,头微埋,不想被对方看穿心事。

气氛实在是太尴尬,心跳如擂鼓。

或许是连对方也感觉到了哪里不对劲,一开口,尴尬尽除:“晓雯,这里是你的衣帽间,你要穿什么衣服,要搭配什么首饰,都由你自己来定。”

“哦……哦……”

声音有些飘,连整个心魂也是飘的。

好吧,该死的!

她现在是他的侄女儿。

“好的,叔叔。”

女子抬起头,非常配合地对男子,声音欢快道。

但对方却是眉头紧锁,眼神带着苛责。

林末末吐了吐舌头,立刻换了一种平静温柔的语气:“好的,叔叔。”

这次,对方似乎才满意。

也对,黎晓雯是淑女,怎么可能说话像她一样乍乍呼呼呢。

黎少清似乎对她真的满意了,走出衣帽间。

林末末大松了口气,便听到传来的声音:“赶紧下来用餐。”

一听到这话,林末末刚才还轻松的表情立刻跟苦瓜似的了。

一脑门儿想着那些难吃的西餐,林末末恨不得立刻转身离开,可是合约在那儿呢,她还想成大明星找到家人了,她能怎么办?

怪就怪这个黎晓雯,什么菜不好吃,偏喜欢那个什么鱼子酱,还有那些西餐。

来到餐厅的时候,林末末却发现,黎少清并在那儿,管家刘婶儿,还有女佣小昭她们倒是站在那儿毕恭毕敬的。

见到林末末来,小昭带着讨好的笑容小跑了过来,对她道:“小小姐,二少爷在厨房,他让我们转告你,见到你来,就让你去厨房。”

“去厨房?”

林末末更加一头雾水了。

肚子饿得咕咕叫,这个人却让他去厨房,到底什么意思呢?

一旁的刘管家带着和蔼的笑也在一旁鼓励道:“小小姐,快去吧。”

好吧,这两位都这么说了,她哪儿敢不去呢?

她倒要看看,黎少清在搞什么鬼。

还没进到厨房,林末末已经闻到了一阵阵扑鼻的香味儿,令她食指大动。

难道今天的晚餐要在厨房里解决?

不能吧?

林末末带着疑问,总算是走到了厨房门口。

这是一间堪比五星级饭店后厨的厨房,里面的设施一应俱全,果然是有钱人家才会有的。

林末末带着好奇的目光走进去,很快就看到,穿着大厨的白色制服,在那儿忙碌的黎少清。

不是吧?

他亲自下厨?是要做什么?

“叔叔,你怎么会在这儿?”

林末末非常配合角色地叫道。

这是黎少清对她的要求,只要进了这间厨房,她就是黎晓雯。

如玉般的男子回头给了她一个微笑。

这笑容,简直令人如醉春风,林末末觉得自己快要晕过去了。

美男,可别笑得太好看。、

“你来。”

简单两个字,对林末末可是有致命的诱惑力,不用他说,她当然也想过去看看究竟。

走到近前,林末末才发现,白色的流理台上,已经摆好了两盘色,香,味儿俱全的食物。

不过很遗憾的是,仍然是西餐。

只是这西餐,林末末还能接受。

那是两份儿刚刚煎好的腓力牛排,色泽漂亮,汤汁浓稠,香味儿就是从这些牛排盘中发出的。

林末末以前也见到过西餐里有人吃牛排,不过真正尝试还一次也没有。

想想看,那也不是一般人家能吃得上的。

尤其是高档的神牛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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