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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书屋 > 斗破之我叫纳兰叶 > 第八十一章 一家人
 
  明月皎洁,塔戈尔沙漠的夜晚有些冷,一阵凉风吹来,我紧了紧衣袍。

  看着身前低垂着头的青鳞,我心脏几乎一停,呼吸粗重起来。

  能不能带走青鳞,让她随我一道回加玛城,就看我接下来的应对了。

  我努力恢复呼吸节奏,脑中百转千回,缓缓说道:“青鳞,和我一起回加玛城吧。”

  青莲低着头,脸庞埋没在阴影里。我看不清她的脸庞,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我心中不免有些焦急起来,青鳞拥有碧眼三花瞳,这天赋,足以成圣!

  上次小医仙跑了也就算了,第一次没经验。可现在——就算青鳞不愿意去,我也得把她拉去加玛城。

  小医仙的情况,绝对不允许再次发生!

  “少爷,青鳞因为,因为是人族和蛇人族的混血,从小别人就欺负我,看不起我……”

  一阵微微发颤的稚嫩声音响起,青鳞抬起头来,双眼通红,眼眶里有泪水打转。

  她紧咬着嘴唇,说道:“四年前,萧鼎团长和萧厉团长来到石漠城创建了漠铁佣兵团,我也在漠铁佣兵团当侍女。”

  “两位团长对人都很好,对青鳞也很好,从来没有因为青鳞有蛇人的血脉,就歧视青鳞,看不起青鳞……”

  说道这儿,她声音哽咽起来,没有再说下去。只是仰头看着我,双眼有不舍的眼泪流下。

  这是对萧鼎和萧厉的留恋。

  我面皮一抖,没有丝毫感动之色,只是忍不住想大骂一声。如今因为萧熏儿也在石漠城,萧炎与青鳞的关系并不亲密。

  我顺势而为,本以为此事会是手到擒来。可没想到,真没想到,萧鼎和萧厉两兄弟冒了出来……

  青鳞对萧鼎萧厉自然不会有男女之情,有的只是感恩和报恩的心思。

  可这却也是阻力,尤其是萧鼎萧厉与青鳞已经相识四年有余,那时候青鳞才十岁吧?

  我和青鳞才认识几天?

  青鳞真愿意舍了四年多的恩人,随我一同前往加玛城?

  我心中信心大减,苦恼的挠了挠头,心中苦思冥想。突然,我手一顿,想到了个法子。

  我垂下手,脸上带着盈盈笑意,温声说道:“青鳞,你应该知道,我和萧鼎大哥他们是姻亲——萧媚儿就是我未婚妻。”

  “我知道你舍不得萧鼎大哥他们,可其实,我和萧鼎大哥他们,是一家人!”

  “对,是一家人!”

  我肯定的点点头,脸上笑容骤然灿烂起来,继续说道:“青鳞,你随我去加玛城,和留在萧鼎大哥他们身边,其实没多大区别。”

  “你担心随我去了加玛城,就见不到萧鼎大哥他们。可其实,等到逢年过节,两家来往的时候,你依旧能见到萧鼎大哥他们。”

  “再者,萧鼎大哥他们是佣兵团,注定不会在石漠城久留,迟早会去其他地方发展……”

  “世界那么大,青鳞,你就不想随我——先去看看吗?”

  青鳞蹙起细细的眉毛,她今年才十四岁,从未离开过石漠城,身份又低下,见识连萧媚儿都远远不如。

  眼前的选择却影响着她未来的人生,极为重要。

  她小小的脑袋中,不停的思虑着这个问题。因为难以抉择,脸庞上的表情变换无常,显得极为困扰。

  一阵夜风吹来,她单薄的身子一抖,有些冷,忍不住紧了紧身上的淡绿衣裙。

  但衣裙只是薄薄一层,显然扛不住沙漠边缘的寒夜。我忍不住一笑,暗道机会来了。

  自从上回和云韵在山洞中待了近十天,却只有一床被子,不够用后。我如今在纳戒中,特意准备了这类东西!

  右手一翻,一件淡灰色大袍出现在我手中。我上前披在青鳞身上,柔声问道:

  “青鳞,还冷不冷了?”

  青鳞呼吸陡然屏住,小脸通红。她呆了呆,才猛地跑开离我远些,低头小声说道:

  “谢,谢谢少爷,不冷了。”

  场面又沉默下来,今夜格外明亮的月光洒在屋舍草木上,顿时镀上一层极漂亮的银晕。

  一旁的火灵蛇再次陷入沉睡,或许是不适应地面环境;远处的护卫纷纷转过身去,不敢乱看,不敢乱听;更远处的宴席大堂内依旧灯火通明,我好似还能隐约听见那些安北官军的喝酒声。

  青鳞偏头看向我,沉默片刻后,她小声问道:“少爷,加玛圣城是什么样的呢?”

  “那里是帝国的国都,我常听往来的佣兵商队说过,那里的城墙很高很厚,住在里面很安全,不用提防蛇人和魔兽的袭击。”

  “那里的街道很干净,是用金币铺成的,金灿灿。里面的人安居乐业,不用和蛇人拼命,就能过上富裕的生活……”

  青鳞看着我,眼中满是好奇与憧憬。

  加玛城毕竟是国都,总有些夸张却美好的传闻,也是正常。

  不过我自然知道这些传闻假的不能再假。且不说金币铺地这话,只是安居乐业——我不免想起那个偷嫣然姐纳戒的小偷,他应该已经死了一年多了。

  “加玛城,加玛圣城,我很熟悉,里面可好玩了。”

  我深吸口气,徐徐说道:“城里面,唱曲儿的、说书的、卖艺的、斗鸡斗犬的,还有各种小吃、美酒、美食……好玩的东西多着哩。”

  顿了顿,我偷偷打量青鳞的神色,见她好奇的听着,心底松了口气,继续说道:

  “加玛城最有名的还是陈锦记的胭脂水粉,那东西最好不过,整个加玛城的大姑娘小媳妇都喜欢用。”

  我伸出双手,在青鳞脸颊两侧揉了揉,笑道:“就像这样,把胭脂水粉在脸上抹开,人儿就会变的漂漂亮亮。”

  “我家青鳞要是也能抹上陈锦记的胭脂水粉,肯定会是个小美人!”

  青鳞从好奇倾听中惊醒,面色一红,挣扎着把我双手推开,恼怒说道:“少爷净会乱说,青鳞长得这么丑,哪里会好看?”

  我哈哈一笑,没在这上面纠结,只是说道:

  “青鳞,跟我去加玛城吧,我带你去听曲看戏,喝美酒,尝美食……还给你买陈锦记的胭脂水粉!”

  青鳞却没开心点头应下,一阵沉默后,她有些羞愧的呐呐说道:“少爷,我要先去问过萧鼎团长和萧厉团长……”

  我颓然叹了口气,看着青鳞渐行渐远的身影,暗骂这主角惯性也太大了!

  要是其他佣兵团,现在最好的做法无疑是派人先行赶到,然后教教佣兵团该怎么和青鳞说。

  可换作漠铁佣兵团,换作萧鼎和萧厉……

  张望了眼四周,一切如常,却又有些不如常。无可奈何的摇摇头,我转身回了商铺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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